江西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

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江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本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审批相关工作,截至2021年10月8日,总计审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138家,具体服务形式包括:互联网站43个、应用程序146个、论坛2个、公众账号388个,共计579个服务项。现将新增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信息、新增服务许可项信息及服务许可项变更信息予以公开。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