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八O四台2021年部门预算

新余八O四台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余八O四台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新余八O四台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新余八O四台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余八O四台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新余八O四台是国家定点中波广播实验台,承担着市广播电台中波广播信号发射及对境外无线电信号干扰重要政治任务,属社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任务是:为促进社会、经济、文化事业发展,提供广播干扰、广播新闻、信息、文化娱乐等发射转播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部门2020年年末编制人数15人,其中事业编制15人;年末实有人数30人,其中在职人员11人,退休人员19人。

第二部分  新余八O四台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1.本部门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186.4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安排147.28万元,上年拨款结转39.17万元,2021年收入总额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少206.04万元,原因是2020年专项经费结余减少。

2. 本部门2021年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3万元,原因是2020年专项经费结余减少。

3. 本部门2021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13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增加。

4. 本部门2021年住房保障支出7.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8万元,原因是人员基数变化。

(二)支出预算情况

1.本部门2021年支出预算总额186.4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安排147.28万元,上年拨款结转39.17万元,2021年支出总额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少206.04万元,原因是上年拨款结转减少。

2. 部门2021年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3万元,原因是2020年专项经费结余减少。

3. 部门2021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13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增加。

4. 部门2021年住房保障支出7.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8万元,原因是人员基数变化。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总额为:147.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增加10.74万元。其中:

1. 部门2021年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4.43万元。

2. 部门2021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万元。

3. 部门2021年住房保障支出7.5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计算,即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本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6.77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部门2020年底我单位资产总额1105.53万元,较上年增长67.63%。流动资产 184.01万元,较上年减少40.79%,占资产总额16.65%; 固定资产15.16万元,较上年减少76.18%,占资产总额1.37%;在建工程906.35万元,较上年增长217.92%,占资产总额81.98%。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经我台对总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完成了自评,基本完成全年绩效目标。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新余八0四台台“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上年减少0.61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  新余八0四台2021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项):指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如用于改制文化单位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等。

(十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电视(项):指反映电视台、电视发射台、电视转播台的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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