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办发布《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不得人肉搜索、流量造假

国家网信办近日公布《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鼓励网络平台、网民等发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正能量内容,不得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流量造假、操纵账号。规定将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 鼓励发布正能量内容

对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规定提出,鼓励制作、复制、发布含有“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准确生动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优秀道德文化和时代精神,充分展现中华民族昂扬向上精神风貌”等内容的正能量信息。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含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等内容的违法信息,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和“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内容的不良信息。

  • 健全网络谣言、黑色产业链信息处置制度

针对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规定提出,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建立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机制,制定本平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细则,健全用户注册、账号管理、信息发布审核、跟帖评论审核、版面页面生态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和网络谣言、黑色产业链信息处置等制度。

规定明确平台不得传播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违法信息,应当防范和抵制传播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不良信息,鼓励平台坚持主流价值导向,优化信息推荐机制,在重点环节传播正能量信息,不得在重点环节呈现不良信息。

  • 不得网络暴力、人肉搜索

对于网民等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规定明确,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应当文明健康使用网络,在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形式参与网络活动时,文明互动,理性表达。鼓励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对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进行监督。

网络群组、论坛社区版块的建立者和管理者应当履行管理责任,依法依约规范群组、版块内信息发布等行为。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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